[转载]以百万字节的速度老去
文/Michael Winerip 《纽约时报》译/ 董冰清
50岁过半,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老了.
不是指身体上的衰老.我的健康状况一向不错.偶尔有点小病小痛,最后总能安然无恙.25年来,我还一直坚持着每天匀速慢跑4公里的好习惯.我也不是指被别 人当成是个老头子.毕竟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我有4个孩子,最小的14 岁,最大的20岁.一旦他们长大,将他们曾经高大伟岸、神一般的父亲揉成拳头般大小,成了他们挑战的首要目标.
一开始,这是一种公然挑衅.春天到了,一家人去打球.我刚击出一个高飞球,三个男孩子就飞速包抄过来,大叫着:“嘿,爸!还记得你以前能打多远吗?记得吗?”长大以后,他们嘲笑爸爸的话也变得愈来愈婉转了.我的大儿子本,最近刚从学校放春假回来.一天深夜,父子俩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的总决赛,轻轻地,他开始用手拨我头顶稀稀拉拉的头发.“谢谢,”我说,“很乐意被你贬一级.” “什么?我刚刚做了什么?”他假装惊叫.
不过,我近来感到自己衰老的原因和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们无关,这种衰老感来自我的内心:我意识到自己正在落伍,而我竟然对此毫不在意.
前些天我参加了14 岁女儿安妮的排球比赛.开场前十分钟,一个女生还没赶到,球队面临着被迫弃权的危险.“我把手机丢在车里了,”我对教练说“,把你的借我,我来给她打电话.”教练立刻掏出一部手机向我递来.我接过一看,顿时傻了眼:天,一排一排密密麻麻的小按键,根本不知道哪个才是拨叫.无奈之下我只好跑回车子,拿回自己的手机(我特意挑选了这部功能简单的).谢天谢地,总算拨通了.
在手机和黑莓机之间,我停滞不前了.我一如往常地通过邮寄来付账单,不知道什么叫做网上缴费;我用CD 机听音乐,而不是一台iPod;我会发电子邮件,但我从没用过MSN;Facebook和 Twitter ?上面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我正在读大一的双胞胎儿子,山姆和亚当,最近向我发出了正式通牒:假如我下次给他们打电话时没有人接,绝对不要再留语音信息—那太费时间了,他们在学校都很忙.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挂掉电话.反正手机上会显示“未接来电”.然后,当他们在学校不是那么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们也许就能抽出空来打个电话给我了.当然,如果我能发短信,他们会更乐意.据我所知,有不少父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学习发短信的.见鬼去吧!我已经给他们付了电话费、学费了,难道还要我费力气学怎么给他们发短信吗?我没必要学习发短信,倒是他们应该从那“无比紧张”的学业里挤出10 秒钟的时间来,听听老爸的语音信息.
和我的老土恰恰相反,太太桑迪是个百分之百的潮人.桑迪一向紧跟着时尚风向标:她有黑莓机和亚马逊电子阅读器;她会发短信,她注册了Facebook,她甚至有个iPod !她还总是津津乐道地向我解释什么是Twitter,尽管在我听起来那就像天方夜谭.
当我仍然习惯于在闹钟大作中惊醒的时候,桑迪的闹铃声仿佛来自遥远天国,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电子产品发出的轻微美妙声音.通常,这些声源都会被不幸地埋没在卧室楼下两层,她放在客厅里的笔记本下面.
即使面对电脑工作了整整一天,她回到家的第一件事还是迫不及待地打开Facebook :“我刚刚收到一封幼儿园同学的信!”她兴奋地说道:“她问我是不是还在做运动员.”啧,我一直把幼儿园时代当作人生一段阴暗又令人费解的时光,最好还是别再想起来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年龄的差异,因为桑迪比我小8 岁.或者是性格的缘故?她似乎比我更能接受新奇的玩意.又或者,这其实是一种生存态度的分歧?桑迪总希望一切能像她预想的那样进行.一旦事情的发展脱离了她所设计的轨迹,她就会暴跳如雷、沮丧不已.对此我感到十分吃惊:生活中会有任何事情能按照我们的计划,一步一步地发展吗?
我常常轻而易举地嘲笑所谓的新科技.但无论如何,它已经确确实实地向你走来了,过去如此,以后也将如此.更可悲的是,在你意识到这点之前,这些最新的、惹人厌的发明,似乎早已摇身一变,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许多创造意义非凡:本在Facebook 上上传了一张去年冬天他在澳大利亚冲浪的照片,因此,托安妮的福(她加了他好友),我就可以每天晚上窝在房间里,透过电脑瞧瞧我那地球另一端的儿子,今天又跑哪儿玩去了.
即使我一直嘲笑它、拒绝它,我内心也清楚地知道:我正越来越落后于时代.这正是我感到老的地方——我明知已经落伍,却丝毫不在意.我应该在意的,而我没有.我甚至曾经连手机都不想要.手机让人无处藏身,我不想让自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被他人找到.不过从某种角度来说,社会中的“重要人物 ”似乎都应该随时随地跟人保持联系.更对何况一个记者来说?一个记者没有手机,这简直让人无法接受.
几年后,我拿着手机给我的老朋友、记者纳特.亨朵夫打电话,询问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当他告诉我他不使用电子邮件的时候,我简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一个记者怎么能不使用电子邮件?我绞尽脑汁,想了又想.那是一月份,我刚听说这位83 岁的老人,在工作了50 年后,被《村声》解雇了.
我经历过50 年代中后期到50 年代末期的时代交迭,自认为见证了一切的技术革新.19 世纪70 年代,作为一个来自东部肯塔基州《路易维尔信使日报》的记者,我曾带着当时最早的几台“手提电脑”之一—一台45 斤重、通过电话线一次可以将信息传送0.18 米的电报机——穿越了阿巴拉契亚地区.
时代一直在进步.只是由于你变老了,你开始渐渐无法察觉,甚至有时候,你连普通的改变也感觉不到.这真是糟透了.几年前的一个星期六早晨,我正兴致勃勃地和一个做地毯生意的朋友看着孩子们在游泳队里训练.他拿着最新款的手机,那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我真好奇他一大早怎么就有那么多突发事件.“迈克,”他告诉我, “根本没什么跟生意有关的事.”好吧.他已经加入到一周工作7 天、一天工作24 小时的行列了,还好我没有.我安慰自己.
我的妈妈在几年前去世了.她92岁时,对一切新鲜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收音机、电视机让她无比厌倦.她从没想过她的生命里竟然还会出现彩色电视机这种东西.没有必要装有线电缆.在她看来,三个电视台足矣.她也想不通哥哥送她的DVD 机有什么用,反正那三个电视台也播放电影.CD 机更是毫无用武之地,难道收音机不会放?每次我试图把CD 机塞给她,都会受到强烈抵抗,让我不由自主地生气起来.
我以为是她的顽固不化让我气愤,现在回想起来,我气愤的是她变老了的事实.现在轮到我了.我出生在一个电视台已经开始尝试把运营时间从午夜延长到凌晨6 点的时代.电子邮件、手机、400 多个有线电视频道——一切早就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然而,正如我妈妈常说的,一个人一生究竟需要多少信息呢?
好吧....我发誓我要fashion到老去...
50岁过半,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老了.
不是指身体上的衰老.我的健康状况一向不错.偶尔有点小病小痛,最后总能安然无恙.25年来,我还一直坚持着每天匀速慢跑4公里的好习惯.我也不是指被别 人当成是个老头子.毕竟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我有4个孩子,最小的14 岁,最大的20岁.一旦他们长大,将他们曾经高大伟岸、神一般的父亲揉成拳头般大小,成了他们挑战的首要目标.
一开始,这是一种公然挑衅.春天到了,一家人去打球.我刚击出一个高飞球,三个男孩子就飞速包抄过来,大叫着:“嘿,爸!还记得你以前能打多远吗?记得吗?”长大以后,他们嘲笑爸爸的话也变得愈来愈婉转了.我的大儿子本,最近刚从学校放春假回来.一天深夜,父子俩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的总决赛,轻轻地,他开始用手拨我头顶稀稀拉拉的头发.“谢谢,”我说,“很乐意被你贬一级.” “什么?我刚刚做了什么?”他假装惊叫.
不过,我近来感到自己衰老的原因和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们无关,这种衰老感来自我的内心:我意识到自己正在落伍,而我竟然对此毫不在意.
前些天我参加了14 岁女儿安妮的排球比赛.开场前十分钟,一个女生还没赶到,球队面临着被迫弃权的危险.“我把手机丢在车里了,”我对教练说“,把你的借我,我来给她打电话.”教练立刻掏出一部手机向我递来.我接过一看,顿时傻了眼:天,一排一排密密麻麻的小按键,根本不知道哪个才是拨叫.无奈之下我只好跑回车子,拿回自己的手机(我特意挑选了这部功能简单的).谢天谢地,总算拨通了.
在手机和黑莓机之间,我停滞不前了.我一如往常地通过邮寄来付账单,不知道什么叫做网上缴费;我用CD 机听音乐,而不是一台iPod;我会发电子邮件,但我从没用过MSN;Facebook和 Twitter ?上面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我正在读大一的双胞胎儿子,山姆和亚当,最近向我发出了正式通牒:假如我下次给他们打电话时没有人接,绝对不要再留语音信息—那太费时间了,他们在学校都很忙.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挂掉电话.反正手机上会显示“未接来电”.然后,当他们在学校不是那么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们也许就能抽出空来打个电话给我了.当然,如果我能发短信,他们会更乐意.据我所知,有不少父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学习发短信的.见鬼去吧!我已经给他们付了电话费、学费了,难道还要我费力气学怎么给他们发短信吗?我没必要学习发短信,倒是他们应该从那“无比紧张”的学业里挤出10 秒钟的时间来,听听老爸的语音信息.
和我的老土恰恰相反,太太桑迪是个百分之百的潮人.桑迪一向紧跟着时尚风向标:她有黑莓机和亚马逊电子阅读器;她会发短信,她注册了Facebook,她甚至有个iPod !她还总是津津乐道地向我解释什么是Twitter,尽管在我听起来那就像天方夜谭.
当我仍然习惯于在闹钟大作中惊醒的时候,桑迪的闹铃声仿佛来自遥远天国,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电子产品发出的轻微美妙声音.通常,这些声源都会被不幸地埋没在卧室楼下两层,她放在客厅里的笔记本下面.
即使面对电脑工作了整整一天,她回到家的第一件事还是迫不及待地打开Facebook :“我刚刚收到一封幼儿园同学的信!”她兴奋地说道:“她问我是不是还在做运动员.”啧,我一直把幼儿园时代当作人生一段阴暗又令人费解的时光,最好还是别再想起来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年龄的差异,因为桑迪比我小8 岁.或者是性格的缘故?她似乎比我更能接受新奇的玩意.又或者,这其实是一种生存态度的分歧?桑迪总希望一切能像她预想的那样进行.一旦事情的发展脱离了她所设计的轨迹,她就会暴跳如雷、沮丧不已.对此我感到十分吃惊:生活中会有任何事情能按照我们的计划,一步一步地发展吗?
我常常轻而易举地嘲笑所谓的新科技.但无论如何,它已经确确实实地向你走来了,过去如此,以后也将如此.更可悲的是,在你意识到这点之前,这些最新的、惹人厌的发明,似乎早已摇身一变,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许多创造意义非凡:本在Facebook 上上传了一张去年冬天他在澳大利亚冲浪的照片,因此,托安妮的福(她加了他好友),我就可以每天晚上窝在房间里,透过电脑瞧瞧我那地球另一端的儿子,今天又跑哪儿玩去了.
即使我一直嘲笑它、拒绝它,我内心也清楚地知道:我正越来越落后于时代.这正是我感到老的地方——我明知已经落伍,却丝毫不在意.我应该在意的,而我没有.我甚至曾经连手机都不想要.手机让人无处藏身,我不想让自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被他人找到.不过从某种角度来说,社会中的“重要人物 ”似乎都应该随时随地跟人保持联系.更对何况一个记者来说?一个记者没有手机,这简直让人无法接受.
几年后,我拿着手机给我的老朋友、记者纳特.亨朵夫打电话,询问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当他告诉我他不使用电子邮件的时候,我简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一个记者怎么能不使用电子邮件?我绞尽脑汁,想了又想.那是一月份,我刚听说这位83 岁的老人,在工作了50 年后,被《村声》解雇了.
我经历过50 年代中后期到50 年代末期的时代交迭,自认为见证了一切的技术革新.19 世纪70 年代,作为一个来自东部肯塔基州《路易维尔信使日报》的记者,我曾带着当时最早的几台“手提电脑”之一—一台45 斤重、通过电话线一次可以将信息传送0.18 米的电报机——穿越了阿巴拉契亚地区.
时代一直在进步.只是由于你变老了,你开始渐渐无法察觉,甚至有时候,你连普通的改变也感觉不到.这真是糟透了.几年前的一个星期六早晨,我正兴致勃勃地和一个做地毯生意的朋友看着孩子们在游泳队里训练.他拿着最新款的手机,那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我真好奇他一大早怎么就有那么多突发事件.“迈克,”他告诉我, “根本没什么跟生意有关的事.”好吧.他已经加入到一周工作7 天、一天工作24 小时的行列了,还好我没有.我安慰自己.
我的妈妈在几年前去世了.她92岁时,对一切新鲜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收音机、电视机让她无比厌倦.她从没想过她的生命里竟然还会出现彩色电视机这种东西.没有必要装有线电缆.在她看来,三个电视台足矣.她也想不通哥哥送她的DVD 机有什么用,反正那三个电视台也播放电影.CD 机更是毫无用武之地,难道收音机不会放?每次我试图把CD 机塞给她,都会受到强烈抵抗,让我不由自主地生气起来.
我以为是她的顽固不化让我气愤,现在回想起来,我气愤的是她变老了的事实.现在轮到我了.我出生在一个电视台已经开始尝试把运营时间从午夜延长到凌晨6 点的时代.电子邮件、手机、400 多个有线电视频道——一切早就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然而,正如我妈妈常说的,一个人一生究竟需要多少信息呢?
好吧....我发誓我要fashion到老去...
我已經在大搖大擺逍遙自得問心無愧毫不猶豫理直氣壯地落伍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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